保密协议中包含竞业限制,离职同行就业需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请看附图,关于竞业限制没有写很明白的违约责任,还有关于违约责任中第四条在职支付保密费,离职不再支付等条款时候合法?还请帮忙分析一下关于竞业限制对个人跳槽在不泄密情况下造成的影响,已经所提负法律责任是指什么内容?可以强制要求我不能同行就业吗?谢谢了。
签署协议也是被迫无奈,不签不然入职,保密费也是直接抵扣并没有多增加的。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追问

签署的协议并没有写明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只写了要负法律责任,有损失才赔偿,没损失怎么算呢?
还有离职后不在支付保密费是否合理

追答

没有约定违约金,就不存在违约金
没有损失当然也就不存在赔偿损失问题。但有无损失不是某一方单方面说了算的,得凭证据说话
不知道你说的“保密费”是指什么,如果你说的是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追问

哦哦,保密费是指当时谈好工资后来报道,就要求我签署了保密协议(其中包含竞业限制),保密费也并没有在谈好的工资基础上增加,只是拿了五百元出来在工资条上标明为保密费。
在附图中有体现离职后不再支付保密费,合法吗?
如果跳槽不涉及泄密,也没约定违约金,不会对跳槽的我有影响,我就放心了😂

追答

合法

不要高兴得太早,有没有造成损失又不是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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