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签保密协议,协议上说离职后公司不需要再给员工支付保密费。这样的协议合法么?

如题所述

1. 只能说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条款无效。

2. 在劳动合同期内要遵守约定。劳动合同期外,如公司愿意支付经济补偿,要遵守;如不支付经济补偿,可以不遵守。

3. 此为竞业限制条款,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4.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5.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扩展资料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的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商业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方公布。

5.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

6.双方协定竞业限制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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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1

    只能说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条款无效。

    在劳动合同期内要遵守约定。劳动合同期外,如公司愿意支付经济补偿,要遵守;如不支付经济补偿,可以不遵守。

    此为竞业限制条款,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个回答  2011-06-30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6-28
合同是双方协商的,对你来说不太公平,但对企业是有利的。如果觉得不好,可以和他们协商。但这种企业估计没得商量。你觉得不合理就不签。但我认为虽然得不到保密费,但其他条件可以的话也可以考虑。谁让人家是老板呢?但不违法。
第4个回答  2011-06-28
合法的,就算不签协议,员工也是要替公司保密的。其实,一个公司哪里有那么多的秘密?就算你泄密了,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也是无法证明你泄密的。
只有竞业禁止,公司才需要在你离职后支付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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