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需要抵押权人同意吗?

如题所述

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百度百科-担保法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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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不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而房屋的抵押必须经过登记才有效,所以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的不会影响抵押权的任何效力,也就没必要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但是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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