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已抵押的房屋出租不需要抵押权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