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抵押的法律问题

出租人要将出租房屋抵押,要求承租人签署一份同意抵押的协议。承租人有义务必须签署么?如果签了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如果以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承租人能否使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继续租赁房屋?

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物,但并未规定不得出租抵押物。因此,房主可以自由的进行出租其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这里我们通过法条的表述看出,法律是允许出租抵押物的,只是存在一个问题。我们通常所说“买卖不破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将不适用,因为是先抵押后出租,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时候,将打破租赁关系以保障抵押权益。因此,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承租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如果存在的话,则要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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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8
承租人没有义务签署同意抵押协议。签署抵押后一旦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利受损失的人是承租人,当然你就不能继续租赁房屋了。除非另有说法。
第2个回答  2011-02-18
同意抵押的协议的签署的法律意义是,明示承租人该房屋已抵押,原租赁合同有效,签署是承租人权益的合法保护,是抵押人的义务,即使抵押权人在债权到期后请求行使抵押权,也需要承租期满之后才能行使,因为出租在前。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8
没有义务。可要求继续租赁直到合同期满。
合同法:第228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2-24
仔细查看你签署的同意抵押协议,里面有没有“买卖可以打破租赁”的同意条款。如果没有这个协议签不签对你没有太大的意义。你可以一直租赁到合同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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