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层高与合同不符,应该怎么办?

今年4月我购买了一套复式商品房,属于期房,购买时开发商提供了房屋的平面设计图,并签定了购房合同,同时也交付了30%的房款,合同中明确写到房屋层高为2.8米,10月底,房子基本完工,可是发现复式房二层主卧室的屋顶为斜面,经过测量,最高点为3.2米,最低点为1.9米,以上测量都是净高,而此时开发商又提供了一份房屋剖面图,图纸设计确为斜面屋顶,但最低点设计净高为2米,请问,这样的房子与合同规定不符,是否可以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如何赔偿?

你可以选择进一步核实自己的合同,如果确实出现这种问题的话,你可以根据合同的要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跟物业或开发商进行详细的沟通。

【法律分析】
这会涉及两个问题:

一个是层高符合合同约定,但是低于《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另一种是层高不符合合同约定,但是也不一定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一个问题,层高符合合同约定,但是低于《住宅设计规范》规定的情况。这种情况实际发生概率为零。合同虽然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层高2米也是双方签字认可的。但是《住宅设计规范》为B标准,即国家强制性标准。这样的合同是无法通过备案审查的。

第二种情况,即合同约定的层高为3米,实际收房时,层高或为2.8米或者低于2.8米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法律处理指导意见】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
有关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处理规定,即在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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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30
的答复,我还有一点疑问,如果要求对方赔偿,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要求赔偿的范围又是多少?谢谢!
当时合同中是否有违约责任的约定?
合同只规定了面积,交款时间和交房时间的违约责任,没有对房屋层高违约做约定
还有,开发商请来房屋交易中心的专家来测量后说,斜屋面的屋顶只要平均达到2.1米就符合规范,,这样的情形应该以合同为主还是以规范为主,合同上即没有说明是斜屋顶,而且还规定了是层高2.8米,这样我应该以何种方式索赔,索赔范围如何?
你好:
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违法的除外),故应以2.8米为准。你应该将2.8米的体积单价与2.1米的体积单价相比较,差价就是你主张的索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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