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交社保是否应该要求补缴及赔偿?我该怎么做

如题所述

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现金补偿,不需要单位补缴,不可以现金补偿。
按着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应该及时并且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个人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单位应该按着其给员工的实发工资足额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补缴的数额按着员工的实发工资数额确定。
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应缴额,单位按着单位应该承担的养老保险的比例给员工予以经济补偿;对于医疗、工伤以及失业保险部分,按着员工在没有缴纳社保期间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与相应的赔偿。
用人单位认为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费用在无法分列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按员工实际收入的80%作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根据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单位应当以当月工资总额的25.5%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人员应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6%。该法又规定“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在职人员每月按规定期限缴纳,不得逾期缴纳或者漏缴、少缴。”
所谓计算个人缴费额的工资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不论是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工资科目以外的其他经费开支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免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都应计算为工资总额范围。
由此可见,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均应以实际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凡是列入财务应付工资的和职工的收入,均属于工资总额范围,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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