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了辞职报告后,不知道还要上班几天.他就打我矿工,这合理吗?

我在一厂里面上了20多天的班,每天上班的时候等通知。后来我不做了,他说要交辞职报告,我也交了辞职报告,就回家了。一直没有人联系我,就这样到了下个月发工资那天,我去领工资,结果说我矿工3天。我想问哈大家这3天的旷工算吗?我一点都不知道,我交辞职报告的时候都没有人跟我说还要做几天才走或者要做满一个月才能走。。。。

打旷工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无权这样做,故三天旷工的说法也不算的,工资这块应该全部发给你,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你上班才20多天,应该还处于试用期内,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不是一月之后。你可以找单位领导谈,谈不好,收集有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定能主张你的权益的,工资也会拿回来的。我从事这块工作很多年了,作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的角度,参与过很多案例。故请相信我,没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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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8

  你递交辞职报告时,没用在辞职报告上留下电话,不上班时又没有进行询问和履行请假手续,如果你对旷工不服,应当赶紧向劳动人事科或者领导进行申诉。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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