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薪开除员工合法吗,?

因为与上司发生争执.后被上司以及同事发生肢体冲突,厂里就以顶撞上司,摔产品,为理由对我进行无薪开除,这样合法吗,?

公司做法违法,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公司可以以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调查核实,并以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你。如果你根本没有“无故摔产品”的行为,公司据此与您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 即使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摔坏了产品,公司可以跟你解除合同,并要求你赔偿损失,但不应“无薪解顾”。 您提出仲裁申请只需要提供你曾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他的关于对你的处罚依据、解除合同的依据,工资标准等应由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其做法合法。如公司不能提供,则应认定公司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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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有法律依据,如果非法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辞退员工并且不给经济补偿是否合法,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6-07-17
  用人单位开除劳动者,通常是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其中包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日期等,劳动者依法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流程,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依法结清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非法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3个回答  2016-07-16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有法律依据,如果非法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公司辞退员工并且不给经济补偿是否合法,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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