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项目结束了,公司给我们员工做调动,但都太远了,如果我们不愿意去,公司就当你旷工或自行离职

你好!公司项目结束了,公司给我们员工做调动,但都太远了,如果我们不愿意去,公司就当你旷工或自行离职处理,都干了8年了,公司的这种处理合法吗?还有怎么赔偿?如果我自己提出离职,又是怎么赔偿的?麻烦了!

如果公司调动工作地点,确实给你们上下班造成困难,你们可以拒绝调动,要求恢复原先工作条件。如果公司不能安排你们在原地工作的,应该与你们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因此,公司按旷工处理是不妥的,你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追问

那如果我们自己觉得路远,自己离职,公司安什么赔偿?

赔偿安一年一个,是安上海的基本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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