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口头请假,又请了一个月,公司说算我旷工,合理吗

如题所述

  如果用人单位批准了你的请假,又说你旷工,不合理;如果你又请一个月假,用人单位没有批准,但你没有去上班,用人单位算旷工,合理。用人单位有根据自己的生产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假期的权利,法定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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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6
  产假结束后,劳动者口头请假,但用人单位没有批准的,劳动者不正常恢复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行为合理合法。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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