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到了,因为要喂孩子已请假,公司先是说同意然后让我补病假条,然后又说公司里忙不批假了通知我当天去上班,我没有去。今天又发快递给我了个处理意见,再次通知当天去上班(通知的日期写的是昨天的)。我准备辞职算了,人事部的要我写情况说明,说我未上班旷工十几天,请问我应该写这个说明吗?这种情况算旷工吗?如果写了是不是不算辞职算辞退了,对以后找工作不好吧。。
母乳喂养 不论白天晚上每隔3小时就要喂一次的 为了孩子 我一切都可以放弃了 本来第一次通知我上班我就准备辞职的 是因为单位扣了我一年多的公积金都没交到我的账户上去 我想为这笔钱讨个说法 等有结果了再办辞职 没想到现在来这手。。真是寒心啊。。如果我拒绝写情况说明并主动办辞职可以吗 不想被辞退 感觉很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