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派遣合同改公司合同,工龄该怎么算?

本公司是一家小的外资企业,人事一直是外包给东浩人力资源的。之前员工的劳动合同都是跟东浩人力资源签的,补签派遣协议到本公司。但最近公司决定,人事不再外包,员工合同改与公司直接签,我想咨询的是:
重新签合同后,企业工龄该怎么算?是之前的工龄就归零了呢?还是在之前的工龄基础上累计?
如果之前的工龄归零的话,公司是不是应该先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员工补偿金?再与员工签新的劳动合同。
若是在之前的工龄上累计,因为合同从东浩转到公司后,各种保险等福利将不及以前,员工若是以这个理由拒与公司签新的劳动合同,与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公司是不是也应该按照工作年限支付员工补偿金?

您好,可以计算在内的!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所以在实施条例颁布之后,劳动者再被派遣的,工龄仍然连续计算。

二、被派遣劳动者如何维护权益

(1)依法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36条、第38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

①《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②《劳动合同法》第61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③《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④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被派遣劳动者的政治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64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答题不易,如觉得满意,望采纳,感谢您的鼓励如若不懂可以上法律直通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