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法院判离婚,当时在法院民事调解书写明了,婚后双方共同购买一套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妻子名下),双方均自愿将房屋的权利全部赠予给婚生儿子,非经儿子的同意,该房屋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目前,本人想收回赠予给房屋一半产权的权利,因为现在房屋还没有过户到儿子名下,离婚7年儿子(己满26岁)对父亲漠不关心,过年过节,生病住院都没有任何来往。本人去法院要求改判赠予给儿子房屋一半产权与权利收回是否可以?
至于感情,建议尽量维持好,亲情无价,但是你的付出也是会有回报的。至于他现在不闻不问你除了沟通没有什么办法,但等你老了他还这样你就可以起诉他了,他有赡养的义务。
追问目前,儿子对父亲极端不好,我是否到法院起诉强烈要求归还房屋的权利吗?
追答什么事情都是有因果的,找对原因尽量修补。
你只能在你需要被赡养的时候要求对方赡养,房子和你没关系了
追问儿子对父亲极度不好,我上法院要求归还是否可以?
追答不能,调解书和判决书一样的法律效力
追问那赠予给了,就无法收回了吗?
追答法院调解书里的赠与和赠与合同里的赠与不一样,等于判决归你儿子了
追问那么,无论什么理由都无法收回了吗?
追答是的
追问法律知识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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