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审批表算是签订正式合同吗

本人刚刚进入一家报社,填了新员工登记表,还有一个叫签订合同审批表(里面有约定的试用期时间,正式合同时间,合同种类,还有领导签字啥的)。这算是签合同了吗?还是不算是合同.....之前的公司合同不长这样子的。。。总觉得国企不应该这样不正规!

  不应该算作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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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4
不是合同,应该是企业保留的材料,管理严格的企业,不能随便拿一份合同就给你签,需要逐级审批领取。
第2个回答  2014-09-04
不算的,审批后,才能签正式的。
第3个回答  2014-09-04
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自第二个月开始主张2倍工资。‘
目前,你只是办理了入职手续,还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但还在法律规定的一个月缓冲期限内,用人单位还不构成违法行为。
签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至于是不是正式工,现在还不是的。签署了合同并且转正后就是正式的了。
祝好运!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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