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期间工资支付为最低工资的80%,扣除个人上保险部分,实际收入为零,合理吗?怎么生活?

如题所述

不合法,应该在扣除社保后,高于最低工资标准80%,单位是违法的,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部发[1995]309号第54条:劳动法第48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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