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入职公司三个月后才签订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又以不适合岗位为由将我辞退,也没有给我辞退书

公司是一家早教中心,我现在能否要求公司赔偿签合同前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辞退我的补偿金,该准备哪些证据?

首先你手上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公司是在你入职三个月后才和你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据包括:入职表格,劳动合同,工作服,工作内容,考勤数据等。

如果证据齐全,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第二、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1个月的替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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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16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协商不成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你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牛增科律师
第2个回答  2013-07-04
证据:公司的通讯录,公司的发工资记录表,公司里凡是证明你曾经存在过的资料,尤其是前三个月的,一般会把合同前差的钱补上,如果能告到社保那,应该会给补齐社保等费用,补偿金一般没有,国家会按人家合同上的条款补齐应给未给的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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