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九月,试用期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以我不适合公司发展辞退我,我该怎么维权?

我在公司工作将近九个月了加上实习的三个月,但是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以我不适合公司发展为由要辞退我,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劳动法82条是和我的情况么?
劳动法82条适合我的情况么?

另82条与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我不甚明白。请帮忙指点一下,谢谢!

你好。你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应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1年以内应支付劳动者2倍工资,超过1年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你可以得到8个月的2倍工资赔偿。

如果你单位以你所说的借口辞退你的话,你可以要求你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具体的金额为:你在本单位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1年的,超过6个月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其中,月工资指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而且,你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应该支付你2倍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你说的82条并不是劳动法,而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且你现在工作未满1年,不构成《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关于维权:你可以到你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调解。首先,你需要提供你的劳动关系证明,例如工资单(条)、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照、工作服、考勤表、同事证词、录像或者带有你名字和单位公章的文件等等,以上这些证据你只需要提供一种就可以证明你的劳动关系,仲裁就会受理。拿着这些证明到仲裁去拿申请表,填写后递交申请,在接到你的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通知你是否受理,如果仲裁受理,那么会在45日内作出调解或裁决。另,仲裁受理后,是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
希望能帮到你~追问

您所说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应该支付你2倍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是一个月工资的还是九个月的?

追答

《劳动合同法》中对此有明确解释,不足12个月的应计算实际工作时间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要按照你前9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你单位需要支付你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8个月的2倍工资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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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1
公司辞退你是合法的,但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对你进行经济赔偿。
1。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劳动合同,要支付你双倍工资(满一个月后至今)。
2。辞退你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你所列举的是劳动合同法中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你应该是按此标准的双倍。即超过6个月了,要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给你这些了,就可以,否则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投诉或申请仲裁的关键是你能否证明你的入职日期,也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胸卡,考勤卡)、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之中的任何一样或多样。没有这些也可以叫同事(一起上过班的,在职或离职了的都可以)出面作证(证言)。追问

您好!我想和咨询一下公司现在要和我和平解决,现在他们让我签订切结书,请问这个能签么?

第2个回答  2013-03-21
主要你不是还未毕业的学生,就不存在实习一说,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你说的实习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试用期,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试用期的问题。

你的情况是已经与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辞退你也应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提前通知你,并且有合理的理由才行。劳动合同法47条规定的是经济补偿金,单位辞你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算法你看下即可,写的很清楚。
82条是关于未签订合同的赔偿,通俗的解释就是从你上班那天起满一个月后的次日如果还没有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要向你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你现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提起申诉,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第3个回答  2013-03-21
这个得是由劳动合同的情况,你的情况不符合这一条,《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个东西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不过你要准备好你的一些相关证据,类似工资条工作证或者银行出示一下你的工资收入明细,可以去工会或者申请仲裁,这种情况现在一般都是白瞎了,没人管
最坏就是去起诉,看你自己想怎么办吧
第4个回答  2013-03-21
公司应当赔偿你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仍然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追问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是什么意思?请讲解一下,谢谢

追答

这个是劳动法的规定没错,但是一般仲裁不予支持,原因很简单,单位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假设和你签订合同又辞退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是一样的,两倍工资只是作为针对那些常年拖欠工资等的恶性情况,是一种惩戒,对于单位及时更正错误,或者认错态度好的情况,这条实施的情况比较少,当然你也可以试试,我只是在说我接触过的案例

第5个回答  2013-03-21
你可以凭借你的考勤记录、工资凭证等可以证明劳务关系存在的证据,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按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以1个月的工资的两倍予以赔偿,也就是你可以拿到18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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