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有规定12月份不让辞职吗?

劳动法有规定12月份不让辞职吗?我在饭店工作,是打杂的,快过年我想回家,我才18 算是出来实习的吧。我听说12月不让打辞职,我11月底就给厨师长说了,厨师长直接说个滚打发我了,然后我现在回家有事,我今天打辞职,他说你放我桌子上吧,我放他桌子上了,然后今晚开会他说,过年前后不给打辞工,不管你有什么途径尽管使出来,我过完年还的去学上学,他说如果我想辞职就到4月了,我学校就分配完了,我就耽误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很是困扰。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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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2-06
去找劳监察大队,或就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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