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合同规定每年11月到次年4月年审忙的时候不能辞职合法吗?

如题所述

不合法,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辞职是合理的,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强制要求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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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27
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说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余有效条款。
第2个回答  2021-09-27
依照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这种相关条款,用人单位限制劳动者离职的权利,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是认定为无效的,劳动者想离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用人单位即可,且不需要任何人的准许。
第3个回答  2021-09-27
单位劳动合同规定,每年11月到第2年的4月年审,忙的时候不能辞职,当然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他们把这条规定写在合同里面,并且你已经亲自同意的话,那么嗯他就是不合法,但是也是合情合理的。
第4个回答  2021-09-28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里是不能约定违法的内容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法的,为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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