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离职需要给公司赔偿吗?

如题所述

要看具体情况,劳动者在合法的情况下离职不需要给公司赔偿。如果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没有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离职应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用人单位也不能无故不允许劳动者离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直接走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劳动者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会要求劳动者赔偿或交付违约金。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除名处理。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可按除名处理。签了合同试用期辞职的,一般三天后可以走,如果试用期过后就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要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并把工作交接好,即使公司不让走,员工也可以离职,公司也应该支付试用期应得的工资。如果在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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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3-22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正常离职,不需要赔偿。

  2、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中,严格限定了违约金的约定条件,规定单位只有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下,才能设定违约金。也就是说,除非劳动者在约定的培训服务期满前离职,或违反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的约定,否则劳动者无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显然公司约定如此苛刻的条款,只是为了防止员工在合同期未满离职。但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根据劳动法,即使在合同期内,你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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