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是否合法,企业可以不缴吗?

现在一些地方上的基金费用越来越多地通过地税局来征收,企业的负担是越来越重,有些基金费用从道义上来讲似乎是正当的,但企业毕竟是要盈利的,象我们单位这几年效益一真不好,职工工资奖金10年内没长一分,而物价是越来越高,各种费用也水涨船高,企业效益每况逾下,再叫企业缴各种各样费用,实在是于理不通.除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还有工会经费(我企业是小型商企,没有成立工会组织),还有每年的个私会员费,都是强制入会,强制缴费.

世界各国执法机构,只有神州各地的工商局公开强收“保护费”。
  每年企业年检,都以“个体私营协会”名义打劫商户企业,自愿加入,但是不交费不给企业年检,刁难,打击,报复,这和黑社会“保护费”有何区别??工商所截留45%,其余55%归省市工商局(各地分赃比例不等),幕后真正的黑手就是省市工商局,他们给各个工商所下指标定任务,他们指使工商所搭车收费,乱收费 (国家工商总局是否分成未知)  
  所有投诉最后都是转到省市工商局的纪检,省市工商局纪检就是他们的保护伞,承担着“否认,辟谣”的重担,然后打击报复企业。投诉自然无效而且可笑。不过是给你表演一出双簧。。。收取钱,吃喝嫖赌,公费旅游,发福利。
  工商局的职责中,最重要的似乎就是打击报复企业,别的不干
  内部工商局以个私协会有事业人员不属于公务员需要自收自支发工资为借口强收这个费用,(实际上2块牌子,一套人马,这也是年年曝光,年年抢劫的最重要一个借口)实际上只占会员费的极少比例,国家对他们早有预算,三公消费层层截留,又以基层没有办公经费发不起工资为借口搜刮民脂民膏。每年定指标额度,指使基层工商去公开打劫企业,工商局拿大头55%,工商所拿小头45%(神州各地分赃比例不等)。。。 大部分会员费被各种名义,吃喝玩乐,公费旅游,发各种福利!!账目去向从不敢公布。
  协会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原本是工商局的负担,如今却变成了敛财的借口,自然不肯与其脱钩。
  有背景有关系的可以不交,其余都是案上之肉,全国有多少个体户,民营企业,每年会费至少几百亿,去哪里了?
  最终的根源,就是工商觉得自己油水比税务少。。
  这可都是民脂民膏,也许就是商户给儿女改善饮食的一顿肉,他们搜刮去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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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8-1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是合法的!
地税的费用是有国家政策的,很有弹性,要会计会处理哦。
至于会员费,拿文件出来我就交,你问收费的,你们交钱后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啥,他能说个明白你就明明白白交。别人教我这一法宝今年免了一千多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1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范围是:所有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
因此,你们这个企业如果没有按规定安置残疾人,也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按规定每个企业都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方法是:应交残疾人保障金=(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x1.6%-上年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x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度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上年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单位在职人数)x60%。
第3个回答  2007-08-18
您说的那些费用都是强制的必须得交,但具体交多少就很有弹性,比如那什么会费,交的时候可以讨价还价的,还有去交残疾人保障金时还听到一个人在讨价还价,说企业亏损能不能少交,不交不行,但可以少交,希望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第4个回答  2007-08-18
按国家残疾人保障法要求,每个企业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有的地方为职工总人数的1.5%)没有达到 比例的就需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达到规定安置比例的人数*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总额的100%缴纳(各地具体规定有差别)。 建议:具体征收标准向当地的征收机关咨询。
一般是每年交一次,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保障基金
贷:其他应交款——残疾人保障基金
缴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残疾人保障基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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