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费计入工资总额吗

如题所述

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薪酬,企业在高温条件下安排劳动者从事露天工作的需要发放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发放。

高温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国家规定高温费发几个月?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发放期间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发放期间为5-10月,为6个月时间,北方大多数省份为四个月。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按照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摄氏度、室内不能降低至33 摄氏度以下时,就可以发放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计入工资总额。
如果以现金方式发放防暑降温费,则当然纳入工资总额,个人需要对超标准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对超工资总额部分也需要纳企业所得税。
但如果找一张发票,上面注明的是"防暑降温用品",报销入账后,照样以现金发给员工,财务上则有可以"劳动防护费"进行入账了,不需要交税,这就是所谓的"合理避税。当然也可以进入"福利费",作为员工福利入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法律快车提醒您,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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