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了我,之后又想让我回去工作,该回去吗?

如题所述

你被辞职,充足说明老板当时对你极不尊重;与此同时,找了一圈后,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优秀人才有意使你回去。换句话说,你回去得话,老板或是将你当备胎,当有适合候选人时,还会找借口使你走人。你也是不太可能在一棵树上吊死的。换句话说,你被解雇后,毫无疑问凭自己的真本事找到适合自己的企业。那样,假如你挑选回去,你也就会与新注册公司违约,这类朝三暮四的作法无助于产生你的完美人格。

道德要求为人处事必须有宽容、谦让、了解、无私奉献及其有与人为善的心。就这一点看来,你应当回去!可是,价值观念中,我们也要注重公平合理,在这一问题中,显而易见你遇到了不公平的工资待遇,当公司不需要你的时候,顺手一扔;当需要你的时候,又恨不得你随时待命。这确实不太好解决,令人解决下去感觉到了怪怪的,不知道怎么办?即然领导干部根本就没有看到你的使用价值,认为你并不重要,所以才会在加薪难题上,没法达成一致总体目标,确定将你解雇。

那换句话说你在岗场领导干部心里,根本就没啥影响力和使用价值可谈,你就是一个可以随便舍弃的目标。你一直在这类职场环境中,还可能会出现啥发展趋势和发展前途呢?就连加薪也不想要,你还可以奢求有什么来来期待呢?既然这样,那么你假如轻率回去,初入职场还是那个职场,领导干部与人际交往根本就没有转变,你又还可以如何?

就算如今满足你当时涨那点薪水的心愿,也有可能是委屈求全情不愿的,这并不,因技术性难题确实没有人取代,惊慌失措百般无奈。倘若从之,企业肯定会分配职工来向你西天取经学习培训,一定情况下,你被淘汰出局,新旧交替,它是不会改变的规律性。再讲,在这类公司上班,有可能是只讲工作中,不可以讲酬劳,显而易见你不是这样的,你觉得能长期乎?是金子在那里都是会发亮,选好服务平台尤为重要,望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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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09
合同应继续履行。 公司的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证明)发出后,辞退决定才生效。 当公司通知他复工时,工人应说明他将继续履行合同。 但根据公平原则,停工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移交和社会保险关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交接工作。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个回答  2022-07-09
我觉得你不应该回去,这时候回去会让自己没有面子,被让别人觉得你无处可去。
第3个回答  2022-07-09
如果现在找到的工作更方面都比以前好,我相信你应该不会有什么好纠结的地方。不清楚你目前找的工作的性质和待遇,但如果企业已经作出开除你的决定(请确认是书面通知,正式办理离职,而非某些人的口头传达),那么现在又请你回去,理由是什么呢?如果是因为一时缺人,那后面找到合适的人会不会再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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