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规定是关于如何严格监管这些预售资金的使用问题。
我们可以尝试这样理解:虽然购房者已经支付了自己的购房款,但因为购房款本身在银行的监管资金账户,对于开发商来说,如果开发商没有达到相应的施工进度,开发商其实没有权利去取出相应的购房款。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包括房建局和银行在内的多家机构提前把监管账户的资金打给开发商的话,这个行为只会导致开发商提前挪用相关资金。因为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杠杆本身就非常大,所以这个行为会导致很多楼房成为烂尾楼,这也是为什么业主会对此如此愤怒的主要原因。
全国多个城市出台了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的新规。
为了进一步保证各个地区的楼盘正常建设,同时为了有效降低烂尾楼的比例,全国多个城市相继出台了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的新规。在此新规之下,每个楼盘的监管账户的资金将会划分出相应的责任方,当一个部门对相关资金进行审批的时候,这个部门就需要对这笔资金负责。
具体的规定是关于监管预售资金的使用问题。
在所有的规定当中,规定的一切目的都是为了有效监管这些预售资金的使用问题。在此之前,房管局可能会提前批复银行把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转给开发商,这个行为虽然可以缓解开发商短时间的资金压力,但却会把制定压力转移到今后,同时也会导致大量的烂尾楼出现。如果能够有效监管预售资金的话,烂尾楼的问题就会变得越来越少。
最后,我觉得很多烂尾楼的责任方确实需要明确划分出来,对于那些监管账户资金已经被动用的楼盘来说,这些楼盘需要进一步追究出相应的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