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之“功成而弗居”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18
《道德经》第二章说:

这句话意思是说:让万物按照自己的规律生长,任其自由发展而不强加干涉,生养了万物却不占有它们,培育了万物却不仗恃、炫耀自己的力量,成就了万物但不自居有功。

正因为他不居功,所以他的功业才不会失去什么。

我觉得这种说法可以用辩证法来解释。

首先谈它正确的一方面:

我的专业是小学教育,所以我还是和自己的专业联系一下吧。我觉得这种这句话用来形容父母或教师对孩子的教育很合适。原因有二:

第一,我们学心理学,建构主义认为学生是学生的主体,教师(或家长)只是一个引导者,引导学生主动将外界知识与自我的认知结构相结合。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TA自己是占很大一部分的。所以对于儿童的成长,我们千万不可以居功,觉得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儿童只是我们的“制造”。

第二,教育是主要人与人之间的活动,它的主体是人。最好的教育效果是“润物细无声”,如果我们每天居功自赏,那么这样一方面会失去教育的意义,是为了教育而进行教育,不免功利化;另一方面,教师或家长认为自己培养了学生就沾沾自喜、不可一世,那作为主体的儿童就无法找到自己的价值,因而无法发挥儿童的主体积极性,无法促使他们更好地成长。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觉得这句话也有不合适的地方。

现代社会的压力和竞争我们都已见识,所以有时候我们“不居功”也不行。试想,老板要求你和团队做了某事,你出了主力,可是奖励却是公平分配,长久下来,我们会感到“公平”吗?更何况,假若你不居功可是有别的人来居,那我们又该如何是好?

所以我认为老子说的“不居功”也不能完全照做,我们只是说,不要把别人的功“居”到自己身上,也不要 过分 在意自己的功。

积极向上又谦虚有度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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