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口头通知明天不用上班了。并未谈及赔偿与解约。也没有收到书面文件通知。公司提前解约,没有谈拢赔偿,公司直接说出勤只算到今天。让大家明天不用上班了。没有谈任何解约的问题。也没有收到任何正式通知。请问。可以去申请仲裁了吗?
离职日期是截止到今天,还是仲裁后合约正式解除的那天?
公司口头通知不用上班了。没有书面通知,店铺正在拆除。我们继续上班。周围店铺的人,以及监控可以证明。这样,我们算是正常上班,依旧在职吗?
这样能以旷工理由辞退吗?
店铺正在撤柜,但是还没有与商场交接店铺,店铺也没有去工商局注销。我们继续上班没事可做。就待在店铺。可以算上班吗?旁边店铺的同事以及商场监控可以算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