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不支付
加班费是违反
劳动法的。但是你说的这种情况在很多公司都很常见。一些不大的公司或者规模很小的公司。在和工人谈薪资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谈了一个月的综合工资。然后是说好的没有加班费。公司在发工资的时候一般都会把加班的时间从总工资里面拆分出来。一便是你的工资,明细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这种做法一般的都是工人和公司心照不宣的做法。如果你领了工资了,默认了,那么就等于认同了,公司支付加班费了。如果你不认同在领工资的时候,不签字。显然公司是不会同意再录用你的。这是在打法律的
擦边球。只要你领工资,默认签字了。后期的其实你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也是没有证据的。或者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