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需提前一个月给公司离职报告,那交接的时间是算在这一个月内还是一个月结束后才是交接时间?

这一个月的时间应该算我工资,那上班时间是按照公司规定还是可以自由?假如在这一个月内公司找到人与我交接,那这之后我的上班时间是否可以出入自由?如超过了一个月是否应该给我工资,或我可以直接走人?谢谢

就是说你离职日期前一个月给公司提交辞职申请。提交后公司会招聘接替你的人员,进行交接。交接的时间算在这一个月内。这一个月你也是应该正常上班的,当然公司也是要发你工资的。在到离职日期前你都是正常上班。完全交接办完全部手续后你才与这家公司无关系。对于超过一个月是否该给工资,这得看具体情况。但如果交接超过一个月你也不能直接走人的,不然若发生错误之类导致公司损失的话你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最好是办完交接你再走人。对自己比较好,省了以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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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14
1、交接时间是算在一个月内。
2、这一个月内上班是正常上班,要遵守公司规定,当然,如果公司提前批准了你辞职,就不用上一个月的班了,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是赋予了员工通知到达一个月后的合同解除权,而用人单位是可以提前批准员工辞职的。
3、超过一个月了应该给你工资,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到时间你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4-07
是在这个月内要按照公司规定正常上班,如果有人来并与你接交完,你就可以辞职走人了。

工作与生活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工作可以为生活提供保障,更好生活则是工作的目的。人如果不工作的话,生活不仅没有保障,还会碌碌无为,失去价值和乐趣。但如果只工作的话,就没有时间享受生活,这样的经历是不快乐的。

"工作狂",这个词汇大家不陌生,印象中这是当代产生的一个极新的词汇。它指的是对工作极度投入、近乎痴狂的一种人,这种人大概是不会"生活"或顾不得谈"生活"的。

其实这样的人很早就有,当然也遍及各地,只是未曾使用这个词罢了。似乎每一个堪称伟大的人无不是忘我工作的人。我们暂时把这种人说成是:工作第一、生活第二的人。甚至是人生中只有工作的人。

再就是所谓追求极致生活的,他们不一定非常富有,对工作也有热情。只是他们认为工作是简单又简单的,在他们的世界绝不容许将生活说成是"日子"。应该说这样的人过的是极度潇洒和惬意的,他们的生命的意义在于此。这种人算是:生活第一、工作第二的人。

还有一种人最最理想、数量很多。那就是将工作和生活严格分开,工作就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公私分明"是他们的原则和愿望,从不混为一谈。他们认为工作和生活是同样重要的,工作是他们的需要,生活是他们的追求。

我还想说起这样一种人,生活无疑是他们人生的最高目的,其实他们内心也没有关于生活的概念,他们只是有这样的逻辑:工作是为了生活,或者说,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不工作就不能生活。

这时候的生活的概念好像只是"活着"或"生存"。其实不然,它是一种意识。我觉得在我国传统里有这样的意识,所有人或者说绝大多数人的思路是受到这种逻辑的限制的。

我们当然不能忘记这样一群人,他们是一群快乐的人。在他们的世界里,工作和生活都是艺术化了的。他们从不思考活着是为了工作还是工作是为了活着的问题。在他们的每一天里,都是享受的。

还有多种多样的人,有的是我们无法形象地形容的。

生活是一个人一生的全部过程,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同生活中的很多方面一样,没有了工作,就是一点残缺,便不完满。终于可以理解为什么有人为了工作而暂时放弃生活另一部分,生活不只是活着,但是活着是生活的基础,只有生活起来,才算是真正地活着。

掌握好工作和生活的关系,是有利于我们的身心愉悦和成长的。
第3个回答  2013-03-20

    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我要离职

    递交离职申请后只要没有得到离岗批准就还要像往常一样做好工作

    一个月内有人和你交接了如果得到明确回复可以不来上班了或同意你自由出入了,你才不需要正常上下班,否则还是按合同期规定对你惩处的

    超过一个月才离职的也是按照实际出勤计算工资的

    你直接走人是不礼貌的,和主管打个招呼是应该的,最起码也要把剩余工资及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办妥

    就是离职很久了,你以后买房取公积金还是要到原单位盖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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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8-14
一般企业的离职要在交了辞职报告,公司BOOS批准以后的一个月截至才能离职,交接时间那要看公司的安排了,如果你部门有接手你工作的人,那么在这一个月以内你把工作交接完就可以到点走人了。但如果你部门现阶段没有接你工作的人,公司会派人来交接你工作的。这个无须担心。但是在这一个月内,你还得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走,如若不然会扣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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