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要技术和业务人员离职,离职后立即从事与原公司同样的业务,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1.前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对方没有约束力
2.有合同合约的一般是2年内不得从事与本行业相竞争的工作”符合法律规定,不过有一点你要明确:在此2年内,单位要每个月或者一次性给你竞业限制补偿,具体数额可以协商。

相关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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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6
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于从事相关业务没有具体的约束,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司的商业机密,可以从这方面下手
第2个回答  2012-11-26
劳动合同签订与否与你所提问题没有关系,
从事相同相类似行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无法追究,只能搞道德约束,目前的中国法律是这样
第3个回答  2012-11-26
无劳动合同,难以追究竞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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