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劳动法规定

关于辞职的劳动法规定

一、关于辞职的劳动法规定

1、辞职的法律规定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者辞职的步骤如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在月头递交辞职信,找公司离职签字同意;

(3)劳动者按照公司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

(4)工作交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1、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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