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一周要离职,老板说要赔钱怎么办

入职了一家培训机构当老师,第一天就签了劳动合同,干了一周觉得不合适,跟老板提了辞职,老板说要扣相关的培训费用,正常么?我应该赔钱么?

第1个回答  2019-03-13
刚入职就辞是不好的,建议你不要养成这种习惯,对你以后的发展很不好。
如果你硬要辞的话,你心里怎么想怎么说就行了,像你这样的人很多,不用为难的。领导肯定能理解你
第2个回答  2019-05-09
如果是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可以要求赔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所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要求赔钱的。
第3个回答  2019-05-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所以,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要求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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