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职一家公司,两周后,自己觉得不合适,提出辞职,老板说入职不满一个月,不予发工资,这是公司的规定

入职已经两周,由于不合适我提出辞职,老板不肯发工资,说我入职不满一个月,按照公司的规定不能给我工资。请问这是合法的吗?另外,由于老板说试用期过后(三个月)才签合同,所以我现在是没有签合同的状态。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的, 无论是否签劳劳动合同,你己健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依<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要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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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12
试用期有试用期的合同,你签过没有?不是说三个月试用期就全无保障的。你要搜集在这家公司上班的证据(邮件之类),到劳动局去申请仲裁。哪怕上一天班也要给你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3-12
肯定是违法的,哪怕干一天,都要给工资的,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
第3个回答  2013-03-12
这个老板也就是私人老板中抠门的一个,就是这么恶心。不合法不合理他全站了,我祝他公司快点倒闭。别的忙我也帮不上了。
第4个回答  2013-03-12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的

建议你到劳动监察大队去反映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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