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工作,现在要辞职,超市不让我走,遇到了问题请教网友们根据劳动法我该怎么办,具体情况如下

我在超市工作,现在要辞职,超市不让我走,遇到了问题请教网友们根据劳动法我该怎么办,具体情况如下我在超市工作,现在要辞职,超市领导不让我走说是公司有规定要提前三十天打辞职报告,要是我走了会不会扣工资?签订合同和没签订合同两种情况该怎么办?

第1个回答  2018-01-16

劳动合同法规定确实是提前30天要想单位递交辞职报告,记住是辞职报告不是辞职申请。因为辞职报告是我现在要通知单位辞职,辞职申请必须经过单位同意方可离开。如果从现在起你递交了辞职报告,同时留好证据我确实递交过辞职报告。建议你递交的同时再邮寄一份给单位,这样方便取证。如果这样做了,30天之后你就可以直接走了,一旦后期有纠纷,你也是合法处理辞职的,单位无权扣工资。

签合同和不签合同就是不签合同的话单位需要支付你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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