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和合同工可以要求同工同酬吗?同工同酬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如题所述

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和合同工是可以要求同工同酬,但不太可能实现。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是财政拨款发工资,而合同工是由单位发工资,合同工在签订合同时已经写明多少钱一个月了,而且合同工大多是没有什么专业技能的人员,一般是从事后勤保障方面的工作,不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也谈不上同工同酬了,因为不是同工。同工同酬适用范围一般是招聘控制数员工,比如因为编制满了,新招聘的正式员工就是同工同酬,在招聘时明确说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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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07
不能。同工同酬出现在《劳动法》中,而合同人员的待遇受《劳动法》调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待遇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调节。所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是《劳动法》之外的人。而公务员是受《公务员法》调节,也是《劳动法》之外的人。所以事业单位合同工要求同工同酬的对象也必须是合同工。比如同一个单位的合同工,待遇不同,那是可以要求同工同酬的追答

所以只有《劳动法》调节的对象之间才能要求同工同酬。

追问

那如果是国有企业单位呢?

追答

国企待遇按国企自己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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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1-19
请问 我在县级总工会工作了20年,也签订了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在后面补充协议里写了我们的待遇是同工同酬,参照同年龄同工龄的人员工资执行每年上涨,这些年一直执行。今年有人提出我们签订合同人员不能与在编人员工资一样上涨。我想问问是否合理?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适用于《劳动法》里的同工同酬吗?由于单位人员老龄化严重,多人退休,新进人员又少,我已成为骨干力量,兼了三个人的工作量(原来三个部门的工作都由我来做),我要求继续履行之前的劳动和同,继续执行,有法律依据吗?(我有单位的组织任命,还有签合同时主席办公会议纪要,写明了参照同工龄人员上涨工资和相关待遇执行,这些可以作为依据吗?)求法懂法律人士解答!谢谢!
第3个回答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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