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打卡,但是实际上班了,公司按旷工计算,这样是否合法?请懂劳动法的各位朋友以及律师朋友们指点!

如题所述

这个应该有你当时的对应期间工作量为证,
公司安装监控的以及其工作记录\内部完成审核的工作内容都是证据,本身也是考勤的补充方式,考勤最大的功能也仅仅是在形式上记录"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并不能证实"进入公司"就等于实在工作,你的情况恰好属于公司法务列举条款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将相关情况报备至考勤管理人员,考勤负责人员予以相应调整"。明明已经知道你在对应时间内实在为公司工作而拒绝调整,同样是法务人员在曲解法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应当要求他们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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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6
你好!
打卡只是证明你开始上班和开始下班,如果你有其他证据证明你当时在上班或下班代替了打卡完全可以。
打卡是公司规定,他是为了控制劳动着制订的手段,但打卡不是最终目的,上班才是公司制订打卡的最终目的。但是否承认你的证明还是公司说了算,原因嘛,公司的制度不是画。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第2个回答  2019-12-17
公司制度相当于公司的法律,公司的制度是要遵守的,如果所有员工都这样,那公司还要运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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