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在用人单位工作四个月,现在已公司裁员把我解聘,当初说的试用期是二个月,可是过了试用期也未签订劳动,我是否可以申请3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如果超过三个月而又不未到四个月的应该怎么计算了?谢谢
那如果是主张双倍 是按照我工作一个月以后的时间开始算吗?如果按一个月以后的算的话3个月的双倍工资是不是应该按正式员工的工资的2倍还是试用期工资的2倍了?
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解聘的时候是否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说明,而提前3天解聘我的话,我是否可以申请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现在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解聘的时候是否也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说明,而提前3天解聘我的话,我是否可以申请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追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为你工作不满六个月,你申请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金可能公司不会给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你看看你的情况符合这款规定吗。
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和我没关系,我没有三倍于本地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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