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套动迁房,再买房是否算首套

我们一家三口老房子在2002年被动迁当年签了动迁协议,户主是爸爸。我现在27岁,那时候我未满18岁。
当时安置动迁房是期房,在2003年竣工交钥匙,但由于开发商问题。
产证直到2008年才给我们,产证上我们一家三口都有名字,为此还打过官司,调解后给了我们一笔超期的过渡费。那时候我已满18岁了。
现在对于那套拆迁房地段不满意,想要换置套房子。
问题:1.我现在想买房子,在还没卖房子的情况下。是否算是首套房政策?(因为听别人还有中介都说,拆迁房之前不是户主,就算产证上有名字再买房也算首套。)
2.房子卖了,但尾款还未到,还没办房屋过户。如果问题1不算首套了。那现在就和别人签合同买房子,
是否直到过户阶段交各项税款和贷款了,才会看我是否首套房? 还是说签合同的时候,就要检验我是否首套房,我对于首套房是需要贷款的利率优惠和税低,就算60%首付也没关系。

现在情况:这几个月房价1个月涨个5%不稀奇,所以我想置换2边一起办,那边卖了拿到首付手里钱就够新买房子的60%了。想节约点时间,2边一起办。哎~现在这房价要人命,求懂的大哥大姐告诉下,答案最好有把握点的,不要最后答案五花八门,因为这边问了朋友答案也都不同。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补充:我是上海地区的。刚查了下百度的信息。
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房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是享受契税税率1%的优惠);购房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房管局判断你是否为首次置业,是看你名下是否有房产。房管局不会理会你此前是通过什么赠与或动迁的方式取得,只要名下有房产,再买房就是二套。
因此,建议你先将名下的房产卖了(或者将房产份额全部赠与给你父母),再将要买的那套房过户,这样才算名下无房产,享受首次置业税费优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9-29
你卖掉的那套房子约定什么时候过户?你完全可以现在买房啊,多付点定金,再把过户的日期约定在你原来那套房子过户后。只有这样才能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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