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辞职受到刁难,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

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提交辞职信

最好是同时用邮件的形式

这样自己就可以留下证据

到一个月的时候

就可以根据劳动法,结束合同

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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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9
劳动者提前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试用期3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用人单位还需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建议你按照法定的流程辞职,不然容易发生劳动纠纷。追问

我是试用期的,也通知主管了就是拖你我该怎么办

追答

先按公司辞职流程,写书面申请,保留好申请照片做证据,然后30天后可以自动离职,离职时公司必须结清所有工资待遇,到时如果再拖延,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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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4-10
按规章做事,怎么刁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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