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辞职了,但由于3个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想回到原来那里工作,我打电话给人事部长,但人事部长说,工资和原来一样,但不帮我买社保了,而且还要我试用期两个月。我自问所有工作都还熟悉啊!都会做啊,还要试用?然后,他说,我上司说我以前工作比较散漫,但因为最近缺人,熟手总比新手好,所以才要我的。请问各位,这个情况,如果我回去的话,会不会很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