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公司将我辞退,我该怎么维权?

我2011年2月27日入职,5月26日转正,工作期间公司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未缴纳任何保险,我7月25日生病至8月18日期间,公司以我休假时间过长,将我开除,经过协商,现公司让我选择,一是调岗降薪,二是自动辞职,我想知道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这样做?我是否可以不接受公司给我降薪调岗的安排?我应该用什么样的理据来反驳公司的无理要求?以及我都应该向用人单位提出什么赔偿和赔偿的额度?

没有权这么做。正常的岗位调整是可以的,但不能以职工休病假为由并加以降薪。此外,公司未与你签定劳动合同,未为你交纳社保,公司首先违法了,还要在病休期间开除你就更是错上加错了。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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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26
如果不能胜任原有工作,公司方面有权与你协商变更工作及报酬。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你可以先接受较低的工作,骑驴找马,再找一个薪水适合你能力的工作。现在公司比较冷酷,因此你以后找到好工作炒了公司也是情理之中。
第2个回答  2011-08-25
去找法网看看吧 免费的律师质询 也可以打电话问问当地的劳动部门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在其公司上班 应该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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