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绩不好,靠全员降薪可以吗?
这是不可以的。业绩不好,是经营问题。如果公司单方面实施全员降薪,可以预想到员工是会去申请劳动仲裁的,现在员工的法律意识都比较强。
公司单方面的降薪既不合理,也没有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那就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员工可以明确表示不同意公司的降薪方案,公司不能强迫员工接受降薪方案,否则就是违约。
员工可以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若有强迫行为,员工还可以先行保存相应的纸质、录音录像等证据,向劳动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这一套程序走下来,一般都可以获得支持。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只有下面几种:
一,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岗位的。这其中包含:如果劳动者是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还有就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用人单位的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二,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这一条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而且规章制度的制定还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同时要对劳动者进行过公示。
公司业绩不好,全员降薪可以吗?
呵呵,你试试,员工不会去仲裁啊
就算公司亏损,也不能够单方面决定全员降薪,面对公司不合理的降薪要求,劳动者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单方面降薪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则合法,不符合则不合法,以下是相关内容说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可单方变更内容介绍:
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用人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以上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得到相应地调整。
2、劳动者由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定,被用人单位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的。
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明确注明违反规定降职降薪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还需要符合法定的程序,比如经过职工大会民主程序等,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进行公示,确保劳动者知道单位存在此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