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合同的公司和上社保的公司不是一个名称,但事先我不知道,公司属于违法吗

如题所述

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用工单位找别的公司代缴自己企业员工社保费。
虽然这种做法在社会上很常见,但确实是一个违规行为。
不过只要单位按时缴纳了社保费也就没什么问题,平时每月记得登录社保网站查询社保费缴纳情况,如果发现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费,那你就要及时提出,解决这个问题。
以免用人单位浑水摸鱼。追问

其实是我们公司单独有一些其他的注册公司但是法人不一样,之前由A公司上保险,后续签合同就签到B公司,但是我还在A公司上保险,现在我想问的是,这样合法不,因为我想找公司漏洞,公司老是克扣我们薪水

追答

如果是同一个集团下属的两家不同公司,社保统一买在集团旗下任意一家公司都是合理的。
也就是说你先得确定两家公司是否同一个老板(法人只是挂个名而已)。如果是就没问题,如果不是就可以去投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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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26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公司与实际签订合同公司不一致的,属于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劳动者需要及时固定证据,并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数和计算方式进行支付。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情况例外,劳务派遣这一用工方式的法定形式就是与一家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由其派遣至另一用人单位开展工作。
除劳务派遣情况外,如果用人单位以另一公司名义签订劳动合同,明显是利用了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有胁迫劳动者的性质,而且如果发生法律纠纷时希望能免除自己法律责任的违法意图,该劳动合同应属无效。
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改签劳动合同,或者恢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劳动者需要及时固定证据,并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数和计算方式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2个回答  2011-07-26
你好!你可能是属于劳务派遣工,你是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由劳务派遣单位代缴,而你的工作单位是不会再帮你缴社会保险的。如果是这样是不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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