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了节省社保缴纳费用要求全职文员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办理非全日制社保,全职员工如何规避用工风险

公司为了节省社保缴纳费用要求全职文员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办理非全日制社保,公司只需缴纳工伤险,但给全职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例如随时可解除劳动关系,不需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等,员工该如何保障自身利益呢?可以申请仲裁吗?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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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际中用工确实是非全日制,则可以在以后的劳动仲裁讲明情况,会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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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4
案例前后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涉及的两类员工,前半部分是说“要求全职文员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办理非全日制社保”,后半部分是说“给全职员工带来的用工风险”如果是文字错误,我理解应该是公司要求全员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只交工伤保险。个人认为这个公司的办法,不一定执行得了,一是现在员工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不一定能够执行的下去,二是本身这种做法是违法的,社会保险法是强制执行的,只要员工拿出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非自愿的证据,签了也白签,但是只要签字之后,无疑是给自己找了麻烦,一旦拿不出非自愿的证据,那就只有提供全日工作的证据了,我个人认为这种证据比较难提供。一句话,就是不同意签订这种合同,就全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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