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二十几天,工作不适应,公司说不满三个月,按自离没有工资,怎么办

如题所述

第一点需要明确的是,要是公司给你约定服务期是3年的话,那就需要公司给你提供的有培训。要是没有培训,就不能约定服务期,也不能依据违法服务期要求违约赔偿。
第二点,要是没有培训,你只要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就可以,这个不存在批准的事情,只是单反告知公司你一个月后要离职,让公司做好招聘你职位人员的准备。
法条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从你说的情况初步判断公司没有给你做过什么专业的培训,你只要是4月1号递交辞职报告,5月1号就能直接走人。不用支付违约赔偿金,即使在合同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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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30
有合同吗?没有写明不好维权,以后要吸取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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