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11.15号上班 合同为3年,2012年4月老板以我业务不好为理由口头辞退我,却不出具书面辞退证明,我要求公司对我按照合同法经济赔偿,但是公司不给,老板让我交出办公室钥匙不叫我进办公室上班。然后我一直和人事沟通但是没有结果。过了几天给了一份《员工再上岗培训通知》叫我参加培训2周。对于业务员这个职位的培训应该是在刚刚入职期间,我觉得老板是在逃避劳动法,不给我补偿,逼迫我自离,以这个作为理由胜诉可能性大吗?
老板只是口头辞退我,没有书面证据,怎么办
追答法律讲究证据,如果没有证据,我也帮不了你,不好意思!
追问我上班一年多了,口头辞退我后看我要赔偿金,然后给我《员工再上岗培训通知》,这个可以作为证据吗
追答只要公司还给你发工资,就表明还没有辞退你。员工再上岗培训通知表明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