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老板不给走,说要等一个月后才能走,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辞职要一个月才能走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此如果是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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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5-01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2、所以,辞职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拒绝,当然,如果没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单位也会找你的麻烦,得不到补偿金不说,还会要你交违约金,不给你办离职手续,对你今后的就业会有麻烦。 3、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4、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 XX 年 XX 月至 XX 年 XX 月,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列举上述违法事项任意一条或两条都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5、“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第2个回答  2021-04-04
你好朋友,这个应该是一个规定,都是辞职之后等一个月,这个需要双方都有接交工作。祝你发财!祝你幸福。 1、只是这样子,初恋一辈子的事情,但是要忘记是真的不可能的,祝你幸福,这辈子我的心都为你留。  2、时间教会人成长,人不可能总是沉溺于爱情的象牙塔,那些憧憬的美好都被现实风干,用最初那颗简单的心走下去,要走到最后。  3、我的前任是我最爱的女人,也许是因为年龄问题最后没有走到一起,但是我心里始终都放不下她,我希望她一定要幸福啊。  4、你一定要幸福鸭,是你,不是你们,也没什么好后悔的,我是喜欢你,但是我真的不能在喜欢你啦。  5、阴差阳错,前任来找我,我和你说我和她复合了。然后我们分手了,但我一直最爱的人是你。我给不了你幸福,答应我以后好好的,开心,幸福。我离开了。  6、做过幼稚的事情大概就是我气你,你气我,互相试探一拍两散。  7、我们就此别过吧,祝你幸福我做不到,那就祝你平安快乐,越来越好,希望你的篮球还会回到你手里,而我就放过我自己了。  8、因为相信你说的话,被骗的遍体鳞伤。想给你最好的,既然我不是你想要的,所以离开你。各安天涯。  9、你可以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到时候还是觉得我好那你才会真的安心和我在一起,如果你觉得遇见了比我好的人,那我一定祝你幸福,毕竟要走的人根本就留不住啊。  10、我们应该不会在一起了吧,我从不是你坚定的选择,现在是,以后也许也是。  11、遗憾终归是有的,但人嘛,还不是要朝前看。致曾经傻傻的自己。  12、我本性万年冰山,那些曾经被你的阳光暖化了的地方,如今封冻地更加刺骨。我曾与月共舞,如今萤火何顾。  13、你一定要很幸福,才能让我承受的那么多孤独都不辜负,96度生命之水喝了很苦,可你百分之4的爱我不要也罢。
第3个回答  2021-04-04
辞职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辞职的,只需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用人单位领导不批准劳动者辞职的,或者用人单位不接受劳动者辞职通知的,不影响劳动者辞职的有效。
同时,劳动者辞职的,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安排人员交接,或者故意不安排人员交接,然后以劳动者未交接工作为由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辞职到期后可以直接离职,未履行工作交接义务的,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予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注意到的是,劳动者辞职的,是通知用人单位,而不是申请,前者是指告知用人单位,只需用人单位知晓了劳动者辞职即有效,而不需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后者则指必须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后方有效,用人单位没有批准或同意的,该申请无效。法律只规定了劳动者辞职时通知用人单位,而非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个回答  2014-05-01
应该是厂里缺人。要你等一个月这段时间招人。我们厂也是这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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