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每周超过24时怎么办

如题所述

每周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员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加班规定支付加班费。若未按规支付,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非全日制工作的定义是每周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24小时,且每天不超过4小时。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非全日制工作。
对于每周工作时间累积超过24小时,但每天平均不超过4小时且每周不超过30小时的员工,仍被视为非全日制员工。然而,当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即工资的150%,按照非全日制员工的小时工资标准计算。
若每天平均工作时间超过5小时且每周累积工作时间超过30小时,员工应被认定为全日制员工。非全日制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订的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合同的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应支付加班费:
1. 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
2. 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3. 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根据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向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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