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
午休1小时(12:00-13:00)
特殊岗位会调整上班时间。
员工应配合公司考勤,如果没有考勤记录,又无请假证明,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制度:
如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申请批示,有特殊原因,必须电话向行政经理或本部门经理申请,员工之间代请,视为无效。
(1)公司员工无论申请何种假期,需以公司为大局,不影响公司日常工作为前提,尤其遇到需要3天以上离岗时应提前7天通知公司做好准备,并认真进行交接,减少对公司的影响。
(2) 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得请假(除病假及其它极特殊情况)。
(3) 请假程序:所有假期需要提前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得到确认后,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单,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假后一个工作日内需补办手续,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4) 扣款公式:工资总额/22天×实际请假天数
三、迟到及扣款规定:
(1)迟到是指在应到岗位时间未到岗。
(2)扣款规定:超过10分钟之内到岗不算迟到。迟到10分钟以上至1小时,每次扣款50元,超过1小时-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8个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符合加班倒休规定的,不按照此办法办理。)
四、旷工及扣款规定:
(1)未向相关领导请假或者未得到批准就无故不来者,均按旷工处理。旷工的时间不能用其他假期和加班抵扣。
(2)旷工累计超过3次者,将做开除处理。
(3)旷工扣款公式:(工资总额/22天)×实际旷工天数×3
注:以上扣款规定按每月工作日22天计算;
五、加班规定:
1.加班的可行性范围:
(1)平时加班:超过正常上班时间2个小时才算加班。周末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2)职员因公司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要向部门经理书面申请(没有部门经理的,需要向更高层管理人员申请),由部门经理(或更高层领导)批准再加班;
( 3 ) 因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管理人员填写加班备忘。
( 4 ) 销售部员工的工资中己包含加班工资,不再另计算加班费
( 5 ) 凡公司安排的技能、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不算作加班。
2. 加班费用报销:
(1)晚间加班:在21点以后可报销15元以内的餐费,22点以后打车可以报销40元以内的费用。
(2)周末加班:每日报销15元以内餐费(加班时间超过5个小时的)。
3. 加班倒休规定:
(1)倒休需提前跟部门经理请示,经过批注方可倒休。倒休只限定当年累计的加班时间。(2009年的加班时间没有用完的,可以延续到2010年底。)
(2)使用加班的时间申请倒休的,每次不能连续超过3天。
(3)平时加班超过21点,第二天早上1个小时内的迟到可以用加班时间抵扣,平时加班超过24点,第二天早上3个小时内的迟到可以用加班时间抵扣。如果需要请假的,请参考请假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