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药饮片私自加工成粉末如何处罚

如题所述

下列情况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

1.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

2.鲜药榨汁。

3.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

不在国家制剂管理范围内,不应该受到处罚。

扩展资料:

2012年9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曝出一批染色增重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安徽国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维涛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涉嫌用化工色素金胺O进行染色,用铝盐和镁盐加重,并在药材中掺假;

亳州市凯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涉嫌用化工色素金胺O进行染色并掺假;

安徽福春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亳州市贡药饮片厂、亳州市万珍中药饮片厂、安徽海鑫中药饮片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涉嫌用化工色素金胺O进行染色;

国鑫、维涛、徐重道中药饮片厂等还存在走票过票、贴牌包装等问题。

鉴于上述企业生产的部分中药饮片已进入流通、使用和中成药生产环节,国家药监局已严令各地方局加大监督力度,严防不合格的中药饮片用于临床配方和中成药生产。

亳州徐重道中药饮片厂去年也上过“黑名单”,在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湖北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发现,该厂生产的沉香由于性状不合格而“上榜”。

水分对于药材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保持药材适当的水分第一可以保持中药材的药效,第二有利于储存。 水分对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现购进的袋装中药饮片控制其水分尤为重要,合理的水分在贮藏保管中可防止生虫、霉变,避免有效成份分解、酶解变质等。

  《饮片标准通则〈试行〉》规定:一般的饮片含水量宜控制在7%~13%;蜜炙品类含水分不得超过15%;酒炙、醋炙及盐炙品类等含水分不得超过13%;烫制醋淬制品含水量不超过1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药饮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四) 下列情况不纳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范围:
1.中药加工成细粉,临用时加水、酒、醋、蜜、麻油等中药传统基质调配、外用,在医疗机构内由医务人员调配使用。
2.鲜药榨汁。
3.受患者委托,按医师处方(一人一方)应用中药传统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
不在国家制剂管理范围内,不应该受到处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4-23
判处3-5倍罚金,按假药处理
第3个回答  2016-05-14
药监局可以以 假劣药 形式论处……
处罚,你自己查 假劣药怎么罚就行了……
假药,那是刑法,要坐牢的……
劣药,还好……

你那属于非法加工中药饮片……
第4个回答  2015-04-23
按假药处罚没收药品罚款五百至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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