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用人单位无故延长试用期过后却被解雇有赔偿吗? 约定的试用期是两个月,但在工作了3个月又5天

后经理却告诉我就做到这天就行了可以走了(理由是不符合公司要求云云)现在发现问题了,首先,试用期本应是两个月但在她没有任何通知约定的情况下我做了三个月有多才来说不符合要求要被解雇,是不是相当于无故延长试用期?而且她解雇我也没有提前的任何书面通知,是不是很有问题?
PS:期间有签订试用期合同,但当时没写是试用到几时(口头约定是两个月)请问根据我国劳动法该(ren zha)公司是否应赔偿给我?

公司在试用期解除合同要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否则解除是非法的,要支付赔偿金。您也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协商不了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现在主要问题是他无故延长了试用期然后不给转正说炒就炒(他的理由就当是成立的因为我确实有做的不足的地方)但这样无故延长了是不是也该给我赔偿?

追答

如果有约定适用期,除非协商一致是不能延长的,延长的按正常工资算,也就是您可以多主张点工资,适用期的工资不低于正式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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